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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ebye, my car, 不要说再会……

在网上找了一些收购坏汽车的地方。昨天联系了其中的一家,而且按他们的要求给车拍了照片。这两天下雪,车上积了不少雪。扫雪的时候突然想到,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给它打扫了吧,而且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给它拍照片呢。不由得悲从中来。

毛主席曾经说,“与天斗,与地斗,与人斗,其乐无穷!”这真是强韧跋扈的性格。像我这样的小人物,只希望每天安安稳稳的上班下班,再有一点儿小闲暇,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可以了。一旦出了计划外的事情,比如在高速上撞了车啊、要去多伦多签证啊、签证又被check回不来啊,就觉得挺闹心的。计划外的事情常常让我很恼火,或者手足无措,一点儿快乐都体会不到。要修炼到毛主席那种全面进攻的层次,这辈子大概是做不到了。不过,至少再洒脱一点儿吧。不已物喜,不已己悲。真是让人向往的境界。但是,《世说新语》里那个谁说的,“圣人忘情,最下者不及于情。情之所钟,正在我辈。”

另外,眼睛腿前两天分得太开,不能戴了。现在居然自己好了,果然不愧是记忆金属啊。跳舞毯可以跳一些6只脚的歌了。代价是每个键都有两道以上的裂痕。

以上是周末写的。昨天已经签了协议,周五就来拖车了。ADE,我的Camry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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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博客居然还活着

是在搜索什么来着?无意间搜到这个博客。好眼熟!这不是我自己的博客吗!?我早把它忘在脑后了。没想到博客还在,而且我居然还能登陆,还是浏览器自动登陆的!这个就是长尾效应的一个例子吧。 大略的浏览一下,有一种既熟悉又疏离的感觉。原来我曾经有过这样的心情,写过这样的事情,做过这样的菜。一转眼怎么这么多年过去了呢?这么多年间什么都没有再写过,都在忙些什么呢?生活已经大变了,心境也大变了。这个博客,就好像从那几年中抽出的几个片段,做成了标本放在架子上展览。看自己从前的博客,是不是就像传说中人死之前看走马灯一样的感觉呢? 前一阵子看了一个日本电视的SP。有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做电影妹子死于事故之后成为了走马灯的编辑,专门把每个人一生的记录编成走马灯,给死去后即将成佛的人观看。写博客记录自己的生活片段好像也类似呢。所不同的是,写博客本身也是这生活的一部分,也可以成为走马灯的一面罢了。 以后会不会接着写呢?一开始我是这么希望的。看到这个博客还这么孤单的挂在网上,没有更新,也没有人看。觉得挺可怜的。好像我欠了一个人情似的。像这样随便写几句,偶然留下几个指抓的印记,也不错吧。然而,毕竟很多事情都变了,也没有从前那么多时间了。再怎么样,写博客也不会成为很优先的事务的。顺其自然吧。

闲话

通常我在google上搜索的是,“如何在windows 7下配置ssh”,“vi命令”, 诸如此类的问题。百无聊赖的时候,搜一下“如何才能活得快乐”,这个居然也有答案。 这两天睡的太晚。今天实在挺不住了,回到家先睡了一觉,结果晚上睡不着。喝了点儿酒,还是睡不着。其实也不是为了睡觉才喝酒,就是想喝酒。 现在写着的这支笔,用起来不太舒服。Sailor的pocket pen, 比我另外两支pocket pen还要短1cm。不戴笔帽太短了,戴上笔帽重心太靠后,笔总向上翘,不舒服。想到Ebay上把它卖了,不过在此之前要拍照留念。我现在是不戴笔帽写的。 对,我是在纸上写的,不是在电脑上敲的。有图有真相! 太晚了,还是得去睡觉了。明天早上起来又是一个好人。张爱玲说的。 要是落款的话,现在可以用“醉墨“两个字。 我觉得这笔也没有那么讨厌了。 晚安,再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