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要内容

蹦蹦蹦

金属的跳舞毯到手已经两个多星期了。灵敏度确实比原来的塑料毯好很多。我差不多每天都蹦一阵子。可惜按键是塑料的。我买的时候看到网上的评论,说塑料的键会裂开,当时也没太放在心上。不过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?凡是有可能出现的错误都会出现。六个键已经被我踩裂了三个了。幸好还没有影响使用。替换的按键网上也有卖的,一个要十几块,再加上邮费……恩恩,我还是先挺着吧。后来我也调研了一下全金属的跳舞毯,最便宜的也要220,而且有人评论说按键不灵敏,这样的话还不如我现在这个呢。总之暂时不在计划之内了。

话说我每天都跳,还是有进步。现在已经可以跳过一些5只脚的歌曲了。也是从跳5只脚的时候开始踩裂键盘的。速度还没有完全适应,有时候重心不稳,又踩的位置不对,就裂了。昨天尝试了一首6只脚的歌,还是完败,根本就跟不上。不过我也不着急。想当初3只脚的歌都手忙脚乱,4只脚的简直没办法。现在一般4只脚的新歌,一边就可以过了,虽然分数不一定高。我想还是慢慢来,现在多跳写5只脚的歌,等到5只脚的速度完全适应了,再来挑战6只脚的吧。

评论

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

闲话

通常我在google上搜索的是,“如何在windows 7下配置ssh”,“vi命令”, 诸如此类的问题。百无聊赖的时候,搜一下“如何才能活得快乐”,这个居然也有答案。 这两天睡的太晚。今天实在挺不住了,回到家先睡了一觉,结果晚上睡不着。喝了点儿酒,还是睡不着。其实也不是为了睡觉才喝酒,就是想喝酒。 现在写着的这支笔,用起来不太舒服。Sailor的pocket pen, 比我另外两支pocket pen还要短1cm。不戴笔帽太短了,戴上笔帽重心太靠后,笔总向上翘,不舒服。想到Ebay上把它卖了,不过在此之前要拍照留念。我现在是不戴笔帽写的。 对,我是在纸上写的,不是在电脑上敲的。有图有真相! 太晚了,还是得去睡觉了。明天早上起来又是一个好人。张爱玲说的。 要是落款的话,现在可以用“醉墨“两个字。 我觉得这笔也没有那么讨厌了。 晚安,再见!

这个博客居然还活着

是在搜索什么来着?无意间搜到这个博客。好眼熟!这不是我自己的博客吗!?我早把它忘在脑后了。没想到博客还在,而且我居然还能登陆,还是浏览器自动登陆的!这个就是长尾效应的一个例子吧。 大略的浏览一下,有一种既熟悉又疏离的感觉。原来我曾经有过这样的心情,写过这样的事情,做过这样的菜。一转眼怎么这么多年过去了呢?这么多年间什么都没有再写过,都在忙些什么呢?生活已经大变了,心境也大变了。这个博客,就好像从那几年中抽出的几个片段,做成了标本放在架子上展览。看自己从前的博客,是不是就像传说中人死之前看走马灯一样的感觉呢? 前一阵子看了一个日本电视的SP。有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做电影妹子死于事故之后成为了走马灯的编辑,专门把每个人一生的记录编成走马灯,给死去后即将成佛的人观看。写博客记录自己的生活片段好像也类似呢。所不同的是,写博客本身也是这生活的一部分,也可以成为走马灯的一面罢了。 以后会不会接着写呢?一开始我是这么希望的。看到这个博客还这么孤单的挂在网上,没有更新,也没有人看。觉得挺可怜的。好像我欠了一个人情似的。像这样随便写几句,偶然留下几个指抓的印记,也不错吧。然而,毕竟很多事情都变了,也没有从前那么多时间了。再怎么样,写博客也不会成为很优先的事务的。顺其自然吧。